3月25日,柳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柳州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办法(试行)》,中国专利奖最高奖励金额50万元。
《办法》规定的奖补对象为柳州市辖区内符合有关奖补事项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奖补对象不包括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
立足柳州实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柳州对知识产权奖补政策作出了新调整、新要求和新规定,这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
《办法》统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激励,设立奖励事项6项,覆盖各级专利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等。其中,对中国专利奖最高奖励50万元,广西专利奖最高奖励20万元,对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举报最高奖励3000元。
《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50万元/件,银奖30万元/件,优秀奖10万元/件;中国外观设计金奖25万元/件,银奖15万元/件,优秀奖5万元/件。获得广西专利特等奖20万元/件,一等奖10万元/件,二等奖8万元/件,三等奖5万元/件;广西外观设计特等奖10万元/件,一等奖5万元/件,二等奖3万元/件,三等奖2万元/件等。
《办法》突出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扶持和高价值知识产权促进运用导向,设立补助事项8项,包括高价值(高维持)专利培育和运营、标准必要专利研制和专利导航项目等,其中对在国标、行标中融入自主核心专利技术,形成标准必要专利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补助。
文章内容转载:柳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