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个人申请或委托代理机构,国际专利申请日益增多。而作为国际专利申请的一大地区,欧洲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必须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申请的形式
欧洲专利申请通常在线提交,其目的是为了降低费用。为避免申请时内容出现差异,建议将申请文件的图形文件提供给欧洲的专利代理人。可以向欧洲专利局提交该图形文件的申请。
在欧洲提交专利申请时,最好将排版文件打印后扫描的图形文件提供给欧州的专利代理人。除此之外,为了在申请时或者申请后能够更容易地修改权利要求及说明书,最好能提供排版文件原件。
二、申请检索结果
申请日为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直接向欧洲提交的专利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以及分案申请,还需要对主张优先权的申请提交与美国类似的检索结果的复印件。如果没有提交,审查员在审查时,可以要求在2个月期限内提交。如果不答复,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三、进入欧洲阶段
以欧洲专利局以外的专利局为国际检索单位或国际初审单位时,在进入欧洲阶段后,欧洲专利局会撰写补充检索报告,其中包括与审查报告相同的意见书。
四、如何解决非欧洲专利局的通用语言
欧洲专利局的通用语言为德语、英语或法语,如果提交专利申请的语言不是这些通用语言时,必须提交翻译后的文件。
五、分案申请
提交分案申请的原则是,主案申请仍在审查中。主案申请授权时,至欧洲专利局授权公报发布的前一日,仍可以提交分案申请。另一方面,主案申请被驳回时,至书面驳回通知作出之日起2个月的最后一日也可以提交分案申请。如果请求复审,则在复审阶段可以提交分案申请
六、指定发明人
PCT国际申请在进入欧洲阶段时,不需要指定发明人。但是,包括分案申请的其他全部申请则需要指定发明人。该指定无需支付附加费。指定发明人时需要提供下述信息:发明人的姓名;发明人的邮寄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