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大概需要22个月;实用新型大概需要6-8个月;外观设计大概需要6个月。发明专利由于有实质审查,审查周期一般比较长,而且审查周期受各项因素的影响比较大,譬如下发审查意见的次数、答复审查意见的速度、争辩的力度、是否提交提前公布等等。
如果希望加快专利授权的速度,有两种常用的加速方法可以考虑,第一种是预审查,第二种是优先审查。
1、专利授权周期
发明专利授权周期最快可缩短至三个月;实用新型授权周期最快可缩短至一个月;外观设计授权周期最快可缩短至一周。
1)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a、企业注册地和税管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法人;
b、企业主营业务、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与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相关;
c、研发投入大于上年营业额的5%,提供证明材料(上一年度汇算清缴表或财务报表),研发团队证明材料(在职主要研发人员名单和缴纳社保信息、外部研发团队合作情况);
d、近5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不低于5件,或截至上一年度在审未决和有效授权专利拥有量(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 专利)不低于10 件;PCT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高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专利申请文件需具备的条件(以下情形专利,不能提交预审)
a、同日提交的相同内容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b、专利申请涉嫌大篇幅抄袭、杜撰、捏造,或属于低质量申请;
c、专利申请保护内容与预审申请单位研发项目或业务无关;
d、专利申请是在先申请的分案申请;
e、专利申请的内容存在单一性问题;
f、PCT 途径提交的国际申请及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
3、答审期限
1)发明专利,第一次审查意见需在10日内提交答复意见,第二次审查意见需在5日内提交答复意见;否则转为普通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得有补正,否则转为普通专利申请。
4、预审案件申请流程
企业通过备案(预计1个月内)→提交专利进行预审(预计1~3个月)→预审通过后提交至国知局(当天提交并缴费)→国知局优先审查(预计3个月)→结案。
注意:预审不通过专利,可以走普通专利申请。
5、已完成备案的主体,发生以下任意一类情形的, 取消备案资格:
1)注册地、税管地变更后不符合备案主体要求。
2)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 的公告(第 411 号)有关规定。
3)与未备案主体作为共同申请人提交专利预审服务申请达到 5 件及以上。
4)通过预审服务获得授权的专利进行转让5件及以上。
6、答疑:
1)两个及以上申请人,是否需要申请人均通过预审备案,才能走浦东预审通道?
2)技术相关联的多个专利申请,是否可以走浦东预审?
1、优先审查周期(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优先审查之日起计算周期)
1)专利申请周期
发明专利申请在45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个月内结案。
2)专利复审周期
专利复审案件7个月内结案。
3)专利无效周期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5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4个月内结案。
2、优先审查请求的时机
1)对于发明专利,应当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缴纳相应费用后,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收到进入实审通知书)。
2)对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在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后提出。
3)对于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在缴纳专利复审或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后至案件结案前。
3、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需具备的条件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4、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需具备的条件
1)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5、优先审查需要提交材料
1)专利申请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有同日申请的,还需要在请求书中提供相对应的同日申请的申请号。
2)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3)无论是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还是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优先审查请求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都需要提交纸质原件。
相关证明材料:
1)证明已经做好实施准备,可以提供产品照片、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等;证明已经开始实施或者存在潜在侵权,可以提供产品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等。
2)向外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说明即可;如果是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向外申请,则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
6、优先审查的答审期限
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2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15日。
专利复审案件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通知书答复期限与普通案件相同。
7、优先审查流程
申请文件提交至国知局→满足优先审查时机→提交优先审查材料并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优先审查案件→结案。
8、以下情形,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程序被停止
1)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
2)申请人答复期限超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
3)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
4)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9、以下情形,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程序被停止
1)复审请求人延期答复;
2)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无效宣告请求人补充证据和理由;
3)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专利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4)专利复审或者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被中止;
5)案件审理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查结论;
6)疑难案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