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关村论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并响应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要求。
《办法》共计二十五条,分为总则、登记内容、登记程序、管理监督和附则等五个部分,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对象、登记主体和登记程序等主要事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将鼓励推进登记证书的使用,促进数据的创新开发、传播利用和价值实现,并在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和法律监督中广泛运用登记证书,以增强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数据处理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签署了数据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共同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实现互认互信。三方将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交易流通、纠纷解决、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业务研讨等领域展开合作,共同推动北京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数据产权制度的建立,促进数据安全合规流动,规范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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