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省高院、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旅文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版权局等八部门共同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海南在知识产权领域建立了严格的失信管理机制。
《办法》明确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标准,主要包括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公共利益,以及在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情况。对于列入名单的失信主体,将面临禁止或者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等惩戒措施,同时取消其知识产权专利优先审查、维权通道资格等权益。
该规程的实施旨在规范知识产权领域的经营行为,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主体,将采取一系列严厉措施,以达到警示、惩戒和纠正的目的。
近年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建立了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等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已经将1669个经营主体列入D级,对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自然人实施失信惩戒。这些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知识产权领域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