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我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将正式生效,涵盖专利申请、审查、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这次修改对全面贯彻新修改的专利法、完善我国专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提升我国专利工作水平,更好满足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求。为全面展示实施细则的内容,我们选取了其中的十大亮点,以便读者深入了解。
01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细化
这次修改引入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权人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并公告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为保障该制度的实施,实施细则对许可声明时机、不予公告情形、备案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制度有效运行。
02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提升
实施细则引入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审查和外观设计明显区别审查,旨在提高这两类专利的质量。审查要求实用新型符合明显创造性标准,外观设计要具有明显区别。这有助于提高专利质量,促进科技创新和市场价值的双向传导。
03 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循
新修改的专利法明确规定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实施细则从审查角度对该原则进行了明确,强调各类专利申请应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并增加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政处罚。
04 明晰发明专利权期限补偿规则
专利法引入发明专利权期限补偿规定,对因行政部门原因导致的不合理授权延迟给予补偿。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期限补偿请求时机和计算规则,确保专利权人在合理范围内得到补偿。
05 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规则明确
新增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对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给予一定时间的补偿。实施细则规定了适用范围、补偿条件和计算规则,确保新药专利在临床试验和审批期间得到充分保护。
06 提升专利信息公共服务
实施细则明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要提升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促进经济发展新动能。
07 强化专利行政保护
专利法通过调整执法机构、执法层级、执法措施等方面,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专利侵权纠纷的情形,调整了执法部门,拓展了行政管辖层级,全面加强专利行政保护。
08 健全职务发明制度
专利法新增了单位依法处置职务发明相关权利的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职务发明范围,强化对创新主体商业秘密的保护,并鼓励专利权单位实行产权激励,使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同时,提高了法定奖励标准。
09 完善外观设计保护
为配合海牙协定在我国生效实施,实施细则规定按照海牙协定已确定国际注册日并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将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时,对局部外观设计视图和简要说明提交方式进行了细化。
10 便利申请人和相关主体
实施细则通过完善专利申请制度、优化流程,提供更加便捷的措施,如强制代理例外规定、丧失新颖性情形放宽、优先权恢复、延迟审查制度等,以更好地服务申请人和相关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