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56005的全称是《创新管理 - 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ISO 56005是由我国率先发起,并通过ISO正式立项、起草制定和发布的首个涉及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国际标准。ISO 56005国际标准汇集了全球创新领域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的智慧,吸收了全球创新管理最先进的理念。该标准强调了知识产权战略与创新战略与业务战略的协同,规范了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过程的融合,并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了众多实用的工具和方法。该标准的发布,为创新主体提供了全面系统、优化高效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模式,对于加速提升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创新质量具有深远意义。
为贯彻《“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有关要求,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国知发运字〔2022〕38号)有关部署,对标世界先进企业管理模式,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以下简称“ISO56005国际标准”),切实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两部门”)决定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
2013年:国际标准化组织专门成立创新管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ISO/TC 279),具体负责创新管理领域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申请对口ISO/TC 279的创新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4年底,SAC/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复成立。
2015年:经国家标准委同意推荐,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54)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标准委双重指导下,代表中国全面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创新管理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
2017年: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向ISO提出ISO 56005国际标准的立项。
2020年:经过几年时间的起草、制订与审批,最终于2020年通过投票并于11月正式对外发布。
1. 构建战略体系:建立与企业业务战略和创新战略相匹配知识产权战略,形成竞争优势,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 促进创知融合:构建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的管理体系,在创新过程中融入知识产权管理,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中的作用。
3. 寻找创新路径:通过知识产权工具和方法的运用,启发企业更多的创新灵感和寻找新的创新路径。
4. 降低运营风险: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明晰知识产权及其权利归属,管理风险不确定性并最小化相关风险和成本。
5. 促进创新协作:知识产权管理可促进创新全流程的产学研用等合作,从而产出更多的创新成果并形成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6. 实现创新价值: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既保护企业对创新成果的所有权,又可将知识产权资本化,通过质押融资等途径将无形资产转化为现金流或者资本,实现价值转化。
除了 ISO 56005 外,ISO 56000 系列国际标准还包括:
① ISO 56000《创新管理基础和术语》;
② ISO 56001《创新管理-创新管理体系-要求》;
③ ISO 56002《创新管理-创新管理体系指南》;
④ ISO 56003《创新管理-创新合作伙伴管理指南》;
⑤ ISO 56004《创新管理评价技术报告》;
⑥ ISO 56006《创新管理-战略情报指南》;
⑦ ISO 56007《创新管理-创意管理指南》;
⑧ ISO 56008《创新管理-创新过程测度指南》;
⑨ ISO 56010 《创新管理-ISO5600说明性示例》;
其中,ISO 56001、 ISO 56007、ISO 56008 、ISO 56010 仍在制定当中。
1. 价值实现(Realization of value):创新管理的宗旨就是价值实现。价值,无论是财务上的还是非财务上的,都是通过对相关方的新解决方案或变更解决方案的部署、采用和影响来实现的。而实现财务价值和非财务价值对组织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2. 着眼未来的领导者(Future-focused leaders):领导者应保持好奇心和勇气,建立令人鼓舞的愿景和目标,不断鼓励人们实现目标以挑战现状。有意识地努力挑战现状,使组织能够抓住当前的重点和短期绩效,又能够捕获创新机会、预测和创造未来,以实现长短期平衡。组织的领导者应能够鼓员工和其他相关方,以促进他们积极参与创新。
3. 战略方向(Strategic direction):创新活动的方向取决于组织共同的目标和相关的能力水平,并得到必要的人员和其他资源的持续支持。
4. 文化(Culture):文化意味着共同的价值观、信念和行为,创新的文化的特点是:对变化持有开放态度、愿承担风险、分工协作,组织中实现创造力和高效执行力共存。
5. 开发洞察力(Exploiting insights):需求是创新的源头。创新机会的发现可通过使用各种内部和外部资源来系统地构建有洞察力的知识平台,从而发现那些明确的和潜在的需求。
6. 管理不确定性(Managing uncertainty):通过系统地试验和反复迭代,在创新机会组合中评估、平衡并管理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
7. 适应性(Adaptability):根据组织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结构、过程、能力和价值实现模型,从而最大化组织创新能力。
8. 系统化方法(Systems approach):创新管理是基于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要素的系统方法,以及定期的绩效评估和系统改进。
1. 价值实现:知识产权管理应为所有相关方创造价值。包括长期和短期价值、显性和隐性价值、财务和非财务价值。
2. 着眼未来的领导者:在创新行动之初,组织的领导者应激发及调动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积极性,以产生、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为组织创造长期价值。
3. 战略方向:组织应确保知识产权管理的总体战略方向与其业务和创新战略保持一致。
4. 文化:组织应在整个组织内培育和维持产生、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为组织创造长期价值的共同价值观、信念和行为。
5. 开发洞察力:组织应接触各种内、外部知识产权知识来源,系统地开发组织的知识产权专长并支持其创新计划和战略。
6. 管理不确定性:组织应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评估和管理创新的不确定性与风险,包括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和外部知识产权的认知。
7. 适应性:组织应及时采用相关系统化的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以应对组织环境的变化,并确保与其期望目标及核心能力持续地保持一致。
8. 系统化方法:组织应基于系统化方法(非特定基础)管理知识产权,以减少组织风险并增强组织的价值创造潜力。
创新过程可以分为5 个阶段,分别是:识别机会、创建概念、验证概念、开发方案和部署方案。
GB/T 29490作为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其适用于有下列愿望的企业:a)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b)运行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c)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评价。
ISO 56005与GB/T 29490相比,其区别和亮点在于:
1、ISO 56005强调价值实现
ISO 56005强调知识产权管理应为所有相关方创造价值。其中,创新:即实现或分配价值,新的或发生变化;价值:财务或非财务(战略优势、知识获取、知识产权等)。
2、ISO 56005基于系统的创新管理体系
ISO 56005属于创新管理中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是ISO56000系列国际标准的一部分,提出了支撑知识产权在创新管理中的作用的指南,在战略和实施层面处理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问题。
3、ISO 56005旨在将知识产权嵌入创新
ISO 56005不仅面向知识产权人员,更重要的是面向众多创新人员。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指出: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提高,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助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目前,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四川省、深圳市、贵州省、甘肃省等已经陆续下发试点工作方案。其他各地工作方案持续跟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