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EPO)于2024年2月22日发布通知,宣布将进一步加速处理平行诉讼案件异议程序,以适应欧洲专利制度的不断发展。这一决定是继去年11月EPO在官方公报上发布通知后的又一举措(OJ EPO 2023,A99)。根据最新通知,当EPO获悉异议专利在统一专利法院(UPC)或缔约国的国家法院及主管机关面临平行的侵权或撤销申请时,将采取措施加速异议程序,以实现更高效的法律一致性和程序效率。
为了在《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法律框架下迅速做出最终裁决,异议庭将竭尽最大努力在程序中采取迅速行动。在这一背景下,各方的合作至关重要,EPO加快完成异议程序旨在符合参与程序的各方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主管机关、法院和公众的利益,从而提升欧洲专利制度的质量和一致性。
具体的措施将根据EPO何时收到平行诉讼通知而定。以下是根据通知内容的措施概述:
1.异议期内(欧洲专利公告之日起的9个月内):专利权人将在3个月内(而非通常的4个月)就异议发表意见,并在专利权人答复后的2个月内发出传票,最短时间内传唤当事人(EPC第115(1)条)。
2.异议期届满后,申请人未就异议做出答复前:在收到所有人的答复后2个月内发出口头审理传票,各方将在最短时间内被传唤(EPC第115(1)条)。
3.申请人就异议做出答复后,传票发出前:口头审理传票将在收到平行程序资料后2个月内发出,各方当事人将在最短时间内被传唤(EPC第115(1)条)。
4.传票发出后:口头审理程序将被重新安排到尽可能早的日期,前提是能够节省大量的时间。
5.裁决宣布后:裁决和会议记录将在1个月内发布。以上加快措施立即生效,并将适用于未决诉讼。
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旨在强调EPO对专利制度的积极发展和对法律一致性的不懈追求。通过更高效的程序,EPO将有助于加强专利法律框架,提高法律一致性,并进一步促进欧洲专利制度的发展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