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最近发布了一项新政策:《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将专利奖励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整。根据新规定,特等奖将有1项,奖金高达10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30万元……与此前的奖励标准相比,特等奖的奖金翻了一番,显示了政府对创新的高度重视。
这项新政策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研究,并由市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4月26日正式印发实施,有效期为5年。
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而保护知识产权则是保障创新的重要手段。《评奖办法》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根据《评奖办法》,市专利奖设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外观设计金奖、银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特等奖1项,奖励10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3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8项,每项奖励20万元;外观设计金奖1项,奖励20万元;外观设计银奖不超过2项,每项奖励10万元。若申报项目未达到评奖标准,奖项可以空缺。
此外,《评奖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市专利奖的申报条件和评审规则,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