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推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专员的条件、职责和管理事项。知识产权专员将由各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经各地市场监管局考核合格后,颁发“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证书”。各地将重点组织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级以上医院、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申报,力争实现全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的全覆盖。
此次推行的知识产权专员制度有望激活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引擎”。通过设立知识产权专员,各单位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资产,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知识产权专员不仅负责日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还将参与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单位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和风险。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深入推行实施知识产权专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知识产权专员将成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江西省将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增强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助力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培育新质生产力,还将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