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关键,但在注册过程中,许多企业因触碰法律红线而被驳回。本文将带您了解商标注册的常见问题,帮助您避免弯路,成功注册商标。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企业希望通过独特的商标脱颖而出。然而,追求个性化和博眼球的标识,如果触碰公共秩序和道德底线,可能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例如,“鬼吹灯”一词因其封建迷信色彩,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遭遇了不良影响条款的阻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定“鬼吹灯”因容易引发封建迷信联想而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不能因其知名度而获准注册。
此外,不规范使用汉字或成语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例如,北京福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功福咖小蹄大作”商标,因其与成语“小题大做”相近,被认为会对我国教育文化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语言历史文化传承,故而被驳回。
类似案例还有很多,例如“爱屋吉屋”“百衣百顺”“魔鬼步”等商标,因与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相关联,可能对我国文化产生消极影响,因此也无法获准注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张剑指出,常见涉及“不良影响”条款的案件可以分为五类: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政治不良影响、具有经济不良影响、具有文化不良影响,以及涉及宗教、民族方面的不良影响。
《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以下文字、图形:
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除非该组织同意或不易误导公众。
4. 与官方标志或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的,除非授权。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6. 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7. 直接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或图形。
8.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9.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10.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1.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除非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他构成要素如果与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等相关联,可能对我国文化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应当被认定为构成“不良影响”。此外,商标法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也不得抄袭摹仿他人驰名商标。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标申请不能随心所欲,盲目追求个性化表达而不顾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不明智的。企业应在商标申请时主动避开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词语,避免因触碰“不良影响”条款的雷区而无法获准注册。这对企业来说,是必修课。
商标,是产品或服务的标志,通过独特的设计和标识,使消费者能够识别和区分不同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商标不仅是企业的重要资产,更是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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