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2024年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闽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

发布时间: 2024-06-12 12:03:52 类别: 行业资讯 浏览: 41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6月上旬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知识产权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拥有专利、商标、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以及专利、商标代理机构等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同时,将联合网信、司法、农业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此次监督检查涉及市场主体共10203家,包括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2108家、拥有有效商标的企业7874家、商标印制企业11家、专利代理机构36家、商标代理机构131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43家。

  《通知》指出,各地知识产权部门需联合相关部门高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措施包括:认真落实监管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统筹开展监管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检查日程和方式,涉及跨部门检查的,牵头部门需加强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协调工作,参与部门需积极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快与业务工作的融合,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管平台录入,接受社会监督。

  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覆盖面和规范性,呈现三个“首次”的特点:一是首次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纳入监管计划,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二是首次加大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将3%的抽查比例提升至5%,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商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规范商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三是首次下发监管工作规范,加强对监管行为的业务指导,全面细化工作流程与程序、内容与要求,提高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在推动江苏省知识产权监督检查的同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在福建省漳州市签订了《闽宁两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对口交流协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此次签约旨在发挥闽宁协作优势,建立共保、共享、共查、共防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进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区域协同保护工作,专题研究闽宁知识产权保护对口交流协作事项,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通过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商,确定开展省(区)、市和县三级互动,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对口交流协作意向书,初步构建区域协同保护框架,填补宁夏市、县级没有建立跨区域合作的空白,为今后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奠定良好基础。

  《意向书》明确了协作宗旨和原则,提出建立政策共研、知识产权人才合作交流、案件移送、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受理、侵权联合惩戒、海外维权援助等10项工作机制及开展8项对口交流协作项目,确保两省区协作落细落实。

  下一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落实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决策部署,坚持检查执法与咨询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知识产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和法治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关键词: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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