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CIPO发布新专利期限调整制度细节,2025年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 2024-06-13 12:09:37 类别: 行业资讯 浏览: 35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于5月18日对《专利规则》提出修正案,旨在为即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的新专利期限调整(PTA)制度提供详细规定。这些修正案详细说明了补充期限的计算方式、申请费和维持费的规定,CIPO正在征求各界对这些拟议修正案的反馈意见。

  加拿大新PTA制度的背景

  自1989年10月1日起,加拿大的专利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当前,仅有某些药品专利可通过补充保护证书延长专利期限。然而,从2025年1月1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加拿大专利都将能够申请补充期限。这一新制度的设立源于《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协定》,旨在补偿专利权人在CIPO颁发专利过程中因“不合理拖延”所受到的损失。

  2023年6月22日修订的《专利法》为新的PTA制度奠定了法律框架。简而言之,对于申请日始于2020年12月1日的专利,专利权人可在专利授权后3个月内申请延长期限。如果专利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中较晚日期之后颁发的,即自“适用日”起5年内,或自审查申请日起3年内,则有资格申请PTA。补充期限的持续时间是上述两种情况中较晚日期与专利颁发日之间的天数减去“根据规定确定的天数”。

  关于《专利规则》的PTA拟议修正

  根据拟议修正案,专利审查员在收到PTA申请和申请费后,将对专利是否符合PTA条件进行初步评估。如果发现专利不符合条件,申请将被驳回;反之,则初步确定补充期限,并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和相关第三方随后将有两个月的时间就初步决定提出意见。最后,审查员将签发补充期限证明或驳回申请,并提供授予或驳回申请的理由。

  拟议修正案还解释了“适用日”的定义。对于《专利合作条约》(PCT)国家阶段申请,适用日为国家阶段开始日;对于分案申请,适用日为提交日;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适用日为提交日。

  补充期限计算

  拟议修正案详细列出了计算补充期限时要减去的时间段,如不在CIPO处理或审查专利申请期间的天数、不直接归属于CIPO的时间段以及归属于专利申请人的时间段。这些时间段包括满足形式要求所需的天数、申请审查耗费的天数、法定答复期限内对审查员报告的答复天数、继续审查请求后的天数、未按时支付费用所需的天数、申请被视为放弃的天数、经申请人申请延期并由审查员批准的天数、对授权通知或有条件授权通知作出答复的天数、对审查员拒绝授予专利的决定提出上诉所需的天数以及不可抗力的天数。

  费用

  拟议修正案将PTA申请费定为2500美元(标准实体)或1000美元(小型实体)。如果授予补充期限,专利维持费将持续到申请日算起的20年期满后至补充期限到期为止,每年费用为1000美元(标准实体)或400美元(小型实体)。

  重新审议程序

  拟议修正案还详细说明了审查员可应任何人的申请缩短补充保护期限的程序。

  预计PTA申请意愿相对不高

  根据监管影响评价声明(RIAS),CIPO预计到2034年每年将有大约140份PTA申请提交,这一数字远低于加拿大每年授予的专利数量的1%。笔者认为,若拟议的PTA法规得以实施,提交的PTA申请将寥寥无几。主要原因在于计算补充期限时可减去的天数很多,即使专利权人符合资格要求并在合理范围内勤勉地进行专利申请,仍可能很少有资格获得补充期限。此外,PTA申请费和维持费远高于申请期间支付的大多数其他费用,也可能阻碍PTA申请的提交。

  PTA修正案对其他法规建议

  CIPO已建议对《专利法》下的一些其他法规进行修订,使其与新的PTA制度相一致,包括《专利药品(符合规定通知)规则》《专利药品规则》和《补充保护证书规则》。

  《专利规则》的拟议内务修正

  CIPO还对《专利规则》提出了多项与PTA无直接关系的内务修正建议,包括在请求继续审查后不按常规顺序提前审查、在提起申请公开的同一天请求优先权、在支付逾期维持费之前暂停审查,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因错误修改而避免多支付权利要求费。

  征求意见

  CIPO将在2024年7月2日前接受对《专利规则》和其他法规的修改建议的书面意见。加拿大公报网站提供了在线评论功能。

关键词: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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