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保在长期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行业中常常会遇到很多客户的求助,就是他们有某项专利需要进行专利申请,但在申请的过程中常常遭到驳回,而导致大大的推迟产品上市的时间。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专利申请驳回?专利申请驳回后要怎么做?
专利申请驳回是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予以驳回不授予专利的决定。也就是说,当专利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由于相关内容不符合国内规定,从而将申请驳回。造成专利申请驳回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
1、专利申请书没按照规范填写、或是填写信息错误、字迹模糊不清。
2、专利申请过程中,提交的资料有缺失,或是字迹不清、技术内容阐述模糊,步骤不明。
3、专利申请类型填写错误。将本该申请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为发明专利,导致申请驳回。
4、专利本身存在缺陷,没能尽善尽美。或是专利不具有新颖、独创性,各类文献资料库以及在先专利申请中,已有与发明人申请的相同,或类似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申请标准。针对前者发明人可以做好相应的专利检索进行规避,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专利授权概率。针对后者只能全拼运气和人品了,专利查询盲期内的申请,都无法进行相同近似检索。
5、专利申请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违反社会道德、妨碍公共利益等。例如:关于毒品提取的一项新技术等,这种类型的专利是绝对无法通过专利审核与审查等。
6、多次将发明申请为专利。我国的专利保护周期,分别是十年和二十年,超过这个时期后,专利将不会再受到法律保护,进入公共领域可以被任何个人,或是企业使用。但如果发明人将一项失效的专利重新申请授权,这样也是会被专利局驳回申请的。
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一般都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且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局针对驳回的案件会给出“驳回通知书”,申请人须在三个月内提请复审请求(这一点不同于OA的答复周期)。
在此期间,工程师需关注驳回通知书的发文日,如果时间临近需及时提醒商务端。
提请复审请求书后,专利局会下达“复审受理通知书”,复审首先进行“前置审查”,由审查员操作,审查员经再次审查后,会有三种结论:
(1)对于判断有误的专利,会撤销驳回决定。
(2)对于修改后且认定为可授权的案子会撤回驳回决定。
(3)坚持驳回决定。
针对坚持驳回的决定会继续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与无效审查部” (原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再次审查,复审与无效审查部会也会得出三种结论:
(1)撤回驳回决定。(2)修订后文本撤回驳回决定。(3)维持驳回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是否进入复审与无效审查部的合议组的审查程序,是影响专利复审审查周期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