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作为全球第二大人口大国--印度,在很多企业看来也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因此很多企业在海外拓展时都会考虑如何在印度开展市场推广。我们都知道国内企业想要在国外市场取得成功,首要的却是保障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而对比国内的专利制度,印度专利仅包含发明和外观设计两种,并不包含实用新型。因此,国内很多企业的实用新型专利在印度并不会受到保护,因此需要将专利转化为发明专利或者外观专利。
在印度,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其评判标准和中国类似。外观设计在印度并不是由印度专利法来保护,而是由专门的《外观设计法》来进行规定和保护,其图片要求和授权条件也和中国外观设计类似。需要说明的是,印度外观设计允许局部设计,对于不保护的部分应当用虚线进行表示。且印度外观设计不允许多项相似设计通过一件外观设计申请来保护。
对于提出印度专利申请的方式而言,绝大部分中国申请人不会在印度直接提起专利申请(尽管这也是可行的办法之一),而是首先在中国国内提出中国申请,以优先权或者PCT的方式进入印度。发明专利进入印度的期限分别为:巴黎公约途径为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PCT途径为自PCT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1个月。外观设计进入印度的期限是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三个期限均不可延期。
和中国专利申请类似,印度专利申请在提交之后,也是经历初步审查、申请公布、实质审查、授权或者驳回等几个阶段。其中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是最早优先权日起4年内。由于印度专利局审查员人手的严重不足,因此待审查的专利申请量严重积压,审查周期通常比较长,大约需要4-6年。因此建议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就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便早早排队,加快审查速度。
在实质审查工作开始后,审查员通常会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为发文日起6个月(没有15天的邮路日期),并可通过交纳一定费用而延长3个月。若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后仍有一些缺陷并未克服,通常审查员不会下发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而是下发“口头听证(会晤)通知书”,与申请人(代理人)进行当面交谈或者视频会议,给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答辩的机会。
如果在答复了审查意见或进行听证会晤以后,专利申请满足了授权条件,则印度专利局会直接授予专利权。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印度专利法,专利若一旦获得授权,则不能主动提出分案申请。然而,由于印度专利局并不会在授权之前下发类似于“授权通知书”之类的文件,而是在满足授权条件后直接就授予了专利权并进行公告,申请人若想提出分案已经为时已晚,因此对于印度专利申请,若申请人打算提出分案申请,需要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或者参加完会晤听证之后,根据需要赶紧准备分案申请文件。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外观设计保护期限是申请日起10年,且外观设计可以在10年保护期届满前进行续展,则可再延长5年的保护期限。
根据印度专利法第8条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在印度专利授权前(特别是提交审查意见答复时)随时提交表格3(FORM 3)来注明相应的外国申请(同族申请)的最新状态以及其他国家专利局发布的相应专利申请的审查报告、以及带英文译文的其他国家已获授权的权利要求。尤其是有时需要涉及中国专利审查意见的英文翻译文本,会不当的增加申请人的负担和成本。
另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是,如果一旦在印度获得发明专利权,则专利权人需要在专利授权后每年的9月30日之前提交一份基于该发明而实施的“工作说明表”(表格27)。权利人需要在该工作说明表中指明基于该专利的专利产品在印度如何实施的、产品在印度的销量、获得的利润等信息,给专利权人带来较大的时间成本,甚至有时候会涉及一些商业机密的泄露。从实践情况来看,印度专利局实质上并不核实该“工作说明表”的真实度,仅仅是一个形式要求而已。当然,从法律规定而言,如果专利权人在该表格中提供虚假声明,将受到高达6个月的监禁或者并处罚金。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印度专利局不再颁发纸质版的专利证书,一律只颁发电子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