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意见,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提升为市级表彰。
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奖项设置为,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创造、运用、保护)和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二等、三等)。其中,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创造、保护、运用)主办单位为上海市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用以表彰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事业单位;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二等、三等)主办单位为上海市政府,用以表彰优秀专利项目,激励为经济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以上奖项评选的承办单位均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创新奖活动周期为3年,表彰名额为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创造、运用、保护)每项不超过3个,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一等、二等、三等)共45个(分别为5个、15个、25个)。
下一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按要求认真落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上海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于年内组织开展新一届创新奖评选工作,进一步严把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提升评选质量,切实彰显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创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