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见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等72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2),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任务部署,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投入,与相关城市建立强市共建机制,指导城市制定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通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现省市联动、全域行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有关城市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优化完善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自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由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备案。要将试点示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北京:海淀区、朝阳区
天津:滨海新区
河北:石家庄市
辽宁:大连市
吉林:长春市
黑龙江:哈尔滨市、浦东新区
上海:闵行区
江苏:南京市、苏州市、徐州市
浙江: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安徽:合肥市、芜湖市
福建:福州市、厦门市
江西:南昌市
山东: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
河南:郑州市、安阳市
湖北:武汉市、宜昌市
湖南:长沙市、湘潭市
广西:南宁市
广东: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
四川:成都市、绵阳市
贵州:贵阳市
云南:昆明市
陕西:西安市
北京: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
天津:北辰区、东丽区、河西区
河北:唐山市
山西:太原市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辽宁:鞍山市、抚顺市
吉林:四平市
黑龙江:牡丹江市
上海:徐汇区、松江区、嘉定区
江苏:南通市、无锡市、常州市、淮安市、盐城市、镇江市、扬州市
浙江:台州市、金华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
安徽:淮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
福建: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
江西:赣州市
山东:东营市、淄博市、潍坊市
河南:濮阳市、洛阳市、南阳市
湖北:襄阳市、孝感市、黄石市
湖南:株洲市、常德市、益阳市
广东:珠海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肇庆市
广西柳州市梧州市
海南:海口市
重庆:璧山区、南岸区、合川区、巴南区、涪陵区
四川:德阳市、泸州市、宜宾市、达州市
贵州:遵义市
云南:玉溪市
陕西:宝鸡市
甘肃:兰州市
青海:西宁市
宁夏:银川市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