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通知,对认定的首批86家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名单予以公布。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关部署,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打造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升级版为目标,按照“试点促普及推广、示范促深化发展”的思路,于近期组织31个省(区、市)启动了首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申报遴选工作,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认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2家国家级园区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64家国家级园区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获得认定的首批试点示范园区将正式进入建设阶段,建设周期为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要求,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印发建设方案,重点围绕知识产权政务环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等4个方面开展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打造知识产权政策供给充足、管理规范、运用高效、保护有力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工作环境,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效能,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集中强化区域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支撑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园区产业核心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带动地方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采取“国家局抓示范、省局抓试点”的分级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局省市联动作用,集聚各方优势资源,协同推进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方阵,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