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书是全面的技术方案载体,是权利要求概括、修改和解读的主要依据。那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有哪些内容?
1、实用新型的名称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另外,实用新型的名称不能超过25字,采用通用技术术语,不能用商标名、商品名、人名、地名等,应表明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
2、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写明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应用的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罗列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背景文件,尤其是与实用新型*接近的现有技术。如引用的现有技术在杂志、书籍等出版物上发表,应注明出处。对背景技术进行客观评述,指出不足之处。
4、发明内容说明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中应写清技术特征,做到充分公开,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无须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理解并实施。还要写明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或有益效果。
5、附图说明对说明书附图进行说明,写清附图的名称。
6、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施实用新型的*佳方案;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