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贴汇总
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我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且还清贷款本息的,给予一定的贴息贴补。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申请以上贴息贴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请人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等)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的50%给予资助
对于申请人发生的单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超过500万元的银行贷款,按照实际发生担保、评估费用的80%给予补贴;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按照实际发生担保、评估费用的50%给予资助;超过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按照实际发生担保、评估费用的30%给予资助。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降能耗、降污染、提效益。对年度产值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市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鼓励科技信贷
对辖区科技创新企业上年度向银行、担保机构申请专利质押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保费给予全额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根据其融资总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专利)质押方式获得银行不超过一年(含)贷款并经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企业,结清后可按申请贷款利息及服务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
参加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入池企业,按实际综合融资成本的50%,最高为融资总规模的3.5%给予融资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支持总额最高150万元。
南山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且还清贷款本息的,按照实际发生担保、保险、评估费用的70%给予补贴,同一家企业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我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投保的,按照实际支付保费金额的50%资助,同一家企业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企业可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质押方式申请期限为一年的银行贷款。企业还清贷款本息后,可按贷款利息及中介费用(担保费、评估费)的70%申请资助,每家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
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宝安区出台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政策支持企业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获得资金支持,对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企业,在项目到期偿还本息后,按实际融资额的3.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大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具体请咨询深科信)
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获得融资的,在项目偿还本息后,给予融资额一定比例的支持。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给予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和贷款的担保费、评估费和利息总额的70%资助,同一企业每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科技金融资助
知识产权证券化资助。企业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按照实际发生的综合融资成本的5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当年所获融资额的3.5%、最高100万元资助;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按照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和贷款的担保费、评估费和利息总额的5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当年所获贷款额的3.5%、最高100万元资助。
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给予支持。
申请额度1000万元(含)以下,期限为一年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还清贷款本息后,给予贷款利息及不超过贷款本金 4%的中介费用(包括担保费、评估费)的50%,最高12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有多笔银行贷款的,每年可申请一笔贷款的相关费用支持。
对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企业,融资金额1000 万元以上的,补贴综合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担保费、评估费) 的50%,最高不超过企业融资规模的3. 2%且单家企业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20万元支持。融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补贴 综合融资成本的60%,最高不超过企业融资规模的3%且单家企业单个项目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有多笔证券化融资的, 每年可申请一笔证券化融资的相关费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