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版权(即著作权)侵权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造成版权侵权具体阐述来看,造成版权侵权是就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擅自发表、复制、改编和使用其作品等,如果使用了就是涉嫌侵权了。那么我们该如何降低版权侵权的风险呢?
通常提到的字体侵权,主要是指未经授权使用了某付费字库里的字体。这些字体,作为计算机软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字体侵权的发生,一般是因为,在进行营销的时候使用了需要额外商用授权的字体。字体厂商发现后,对此进行了追究。
因此,企业在进行商业设计和发布,以及在新媒体运营时,需要留心是否涉嫌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包装设计、宣传海报设计、社交媒体发布与企业官网发布等。因此圆保建议:
使用免费可商用的字体
免费可商用字体其实并不少,如:黑体、宋体、思源系列等。黑体和宋体等字体是因为通行已久,过了版权保护期,可以进行商用。
付费使用商用授权字体
不同的商业发布模式,一般有不同的授权价格。参考方正字库的授权价格表:一款字体授权使用1年,售价为1500元起,还有授权类型的限制。
生成图片前多检查
即使有了字体版权意识,一些企业也会一不小心掉入版权“陷阱”。比如,手机和电脑界面显示的一般是系统默认字体,而这些字体在进行商用时,可能需要专门的授权,比如:微软雅黑就属于方正字体。虽然平时在浏览器看没什么影响,不过,一旦进行了截图,或者生成了图片形式,就可能卷入字体侵权案件了。使用表情包图片时,也需要注意里面的文字字体。
随着数字媒体的发展,和大家版权意识的提高,图片维权案件频频发生。2022年7月5日,电影《我不是药神》就因未经许可在影片中短暂出现了他人摄影作品,被北京法院判定为侵权,判处罚款2万元。
《著作权法》对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各类设计图等图形作品进行了版权保护。未经授权使用了一张版权图片,可能要面临不菲的赔偿。因此,在使用图片时,要尽可能地避开侵权风险。为此圆保给的建议是:
使用免授权的图片素材
一些图库网站支持CC0协议,里面的图片可免费进行商用,无需进行商用授权。CC0是知识共享组织(英文名Creative Commons)于2009年发布的一种版权声明工具。在此声明下,著作权人宣布放弃作品的全部版权,将其贡献于公共领域。
在版权图库网站,付费购买图片
除了免费的图片素材,也可以考虑付费购买商用授权素材。不过,需要注意一点,根据素材网站的会员制度,一般个人账号和企业账号不能通用,企业需要购买企业版的会员,而且只能供自己的企业用。也就是说,外借会员账号和帮忙下载素材无法得到商用授权的保护。
使用原创图片素材
现在智能手机拍照功能比较强大,一些设计工具操作也变简单了,自行拍摄或制作图片的话,那么自己就是著作权人,也就不用担心侵权问题了。
使用自媒体平台本身提供的图片
有些平台为了避免版权纠纷,会提供一些图片素材,不过,提供的素材一般有限,而且,可能对商用有限制,甚至,换个平台就不适用了。这种情况,也需要仔细阅读用户协议。
市场营销过程中,文案无处不在,从公司宣传片,到宣传标语、海报,再到社交媒体文字和宣传资料等等,都离不开文案的使用。好的文案在营销工作中必不可少,而文字作品和口述作品,同样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文字侵权一般牵扯到的就是抄袭问题。有一种是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还有一种是篡改与删减其他人的原创内容,让其看起来面目全非,但其实保留了最有价值的内容和情节,也就是所谓的“洗稿”。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前者很容易辨别,但后者较难判定。需要经过专家审核。那么,在文案撰写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原创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017年修正版,简称:TRIPS协议)在第九条中指出:“版权的保护仅延伸至表达方式,而不延伸至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这也是著作权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原则,即“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因此,撰写文案时,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语言和逻辑,将想要表达的思想和内容以文字形式传达出来。这样至少可以降低侵权风险。
引用无侵权风险的内容
上文提过《著作权法》的保护期,一些作品已经不在保护期内,自然可以引用。以唐诗宋词为例,这些是前人千百年前创作的作品,早就过了50年的有效期,如果想要引用的话,注明来源,基本就没有问题了。另外,有一些作品因其特殊性质,本身就不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也可以引用。
以文学评论形式引用
按照《著作权法》,如果要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可以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我国《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曾规定: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此细则虽然在2003年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废止,但是依旧被一些内容平台和部分人作为判断是否借鉴过度的依据。
因此,即使想致敬或借鉴他人作品,撰写文案时也需要注意把控引用的“量”,否则,容易涉嫌抄袭。另外,千万记得标明文本出处哦。
申请授权或付费商用
一些作者写了文章后,是希望自己文章被广泛阅读的,一些作者愿意开放授权。如果想要引用或转载,可以联系作者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原作者同意授权转载,也不代表同意修改,创作者依旧保有修改权,如果想对文本进行改编,也需要获得原作者的同意。
或者,企业也可以选择和原作者达成商业合作,对文字进行付费商用。前一段时间,奥迪公司“小满广告”陷入抄袭纠纷,小编对背后复杂的情况不多作评论,但如果能事先联系上创作者,协商合作,也许会有更好的结果。
在发布公众号推文或者制作视频的时候,你有没有考虑过放入背景音乐或加个音效呢?但是,您是否留意到背后涉及的音乐版权知识了呢?音乐作品也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商用时也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和进行付费哦。
关于音乐版权这个事情,一些人可能有一个误解:充值成为音乐网站的会员后,就可以对音乐进行下载,也能随意使用下载后的音乐。其实不然。一般来说,版权方是授权给音乐网站,而非授权于网站用户。
在服务协议里,平台基本都有指出:非授权不得复制或二创。比如:《网易云音乐服务条款》第十点就表示:未经网易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能为任何营利或非营利性的目的擅自复制、再造服务提供的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或以转让、许可的方式授权第三方实施、利用和转让上述知识产权。那么在音乐版权方面,圆保给出的建议是:
使用免费的音乐
免费可商用的音乐素材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经过CC0协议许可授权的音乐,这是免费可商用的。在上文中图片素材相关内容里,小编提到过CC0协议,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另外一种是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音乐,一些经典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已经去世多年了,这些音乐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自然流入公共领域,可以开放使用。
付费使用商用版权的音乐
如果企业需要商用版权音乐,可以去专门的商用版权音乐平台进行付费购买。此类平台可在网上搜寻到,如猴子音悦和包图网等。
使用平台的音乐资源
一些平台拥有自己的素材库,但是这些素材一般仅限固定平台使用,如果二次发布到别的平台,也许会面临侵权风险。因此,使用这些素材的时候需要注意查看相关协议。
随着短视频的流行,视频号的推广等,营销时难免会涉及视频制作和发布。我们进行视频剪辑时,对视频中出现的画面,需要额外留心。
首先,《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千万不要看一些视频作品比较出名,就随意截取片段发布。要知道,哪怕是几秒钟的片段,也会涉嫌侵权。有时,用户在某视频平台关注的视频莫名下架了,可能就是因为平台收到了侵权投诉,对视频进行了删除处理。对此,圆保给的的建议是:
原创视频素材
如果自行拍摄视频素材的话,成为著作权人,侵权风险就会降低。当然,考虑到视频制作的质量,也可以委托专人进行拍摄。注意在合同里约定好著作权所属,明确好责任和义务。
使用时配合介绍、评论或说明
在上文,我们提过《著作权法》规定了一些特定情况,进行了权利的限制,如果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无需请求授权。
使用免费或平台素材库的资源
有一些免费的素材网站,会提供视频资源。不过局限性在于,和视频主要内容的相关性可能不大。
如果是企业在进行内部自查后,发现涉嫌侵权,建议停止侵权行为,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处理。
如果已经被版权方找上门或者被起诉了,可先确认对方是否为版权拥有者,自己是否确实构成侵权行为。
如果的确有侵权行为,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诉诸法律。根据情况,侵权的一方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取决与协商和法院判决。《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