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成功调解一起因商标侵权引起赔偿数额争议的案件,并引导纠纷双方当事人就行政调解协议在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完成司法确认。该案是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大连市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后的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开辟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新途径。
今年7月,大连某服饰公司发现匙某未经授权,采取自行定制、购买等方式取得并售卖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学生校服,涉嫌侵犯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向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并要求查处。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双方就赔偿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向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同时申请行政调解。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指定专人组成调解小组。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行政调解协议。鉴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前存在较大分歧,本着对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负责的态度,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于该案为该市首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案件办理中遇到“无例可循”等实际困难,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与大连中院、西岗区法院积极沟通协调,反复商议探索解决难题途径,最终促成本案的圆满结案,为《实施办法》落地积累了宝贵经验。
“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其重要价值之一是通过司法途径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使得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调解协议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有效拓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